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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介绍

办证须知

  一、申办条件 :

  所有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含身份证、户口本、驾驶证、护照等)均可办理。未成年人办理借阅证,须征得监护人的同意,凭户口簿办理,监护人将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。

  二、金额及期限:

  办理借阅证,读者需要缴纳押金100元(退证时凭发票退换),可在各借阅区免费外借,每次最多可借2本纸质图书,借期为14天,逾期归还,将按每天0.1元收滞纳金。

  三、申办程序:

  1、填写《潼关县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》。

  2、将填好的《读者证申请表》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服务台工作人员,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押金收据。

  四、注意事项:

  1、 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,自觉遵守。

  2、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,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,依照《潼关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》处理。

  五、挂失与退卡:

  1、读者证丢失、破损或不能正常使用时,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押金收据到办证处挂失,补办借阅证需缴纳工本费10元,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。

  2、退证前须还清所借书刊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读者证、押金收据,退还押金。

  3、退证时押金收据丢失者,持本人读者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证手续。退还押金。非本人退证,须持经办人有效证件及读者证所有人有效证件、押金收据、读者证,方可退证。